校内各学院(部门):
元旦以及寒假将至,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浙教办函〔2022〕166 号)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部署,请各单位落实假前安全检查与假期安全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
各学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担当,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全面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
二、开展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
1.各学院要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放假前利用我的商大app中安全检查模块,对本单位所有实验室的安全隐患进行全方位排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寒假期间关好实验室门窗,切断水、电、气,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的“三防”工作,以及冬季极端天气防范工作,确保假期安全稳定。
2.加强危化品及特种设备监管。各单位要认真抓好假期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和废弃物处置各环节的安全检查,严防发生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事故。加强关注高温、高压设备如高压灭菌锅、反应釜、气体钢瓶等特种设备的使用与维护,做好使用与设备状态记录工作。
三、做好实验室假期开放备案管理
1.假期未使用的实验室,须关好水、电、气源,关闭计算机、空调、饮水机等设备,锁好门窗,贴上封条,明确关闭期限。
2.加强假期开放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进入实验室学习、工作的师生务必严格按照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严禁在实验室内进行烧饭、留宿等与教学、科研无关的事情。有学生进行科研实验或课外科技活动的实验室,必须安排有关教师全程管理。
3.请各学院(部门)组织假期需开放的实验房间责任人在12月27日前登录“实验室全域数治融合应用”(登录方式一:登录我的商大电脑端,进入业务直通车,点击应用图标进入;登录方式二:打开网址https://lab.zjgsu.edu.cn/,账号:教师工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号后6位),按照附件使用说明,认真填写线上申请材料,并经学院、学校审核备案后,予以开放使用。凡未经申报审批擅自使用的实验室,一经发现立即关停并封门处理。
联系人:何蕾,联系电话:28877390/675900。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2年12月21日
友情链接:
浙江工商大学 | 浙江省教育厅 | 浙江省财政厅 | 政府采购云平台 | 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 |
版权所有 ©2021 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邮编:310018
技术支持:苏迪科技 浙ICP备05073962号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2号 旧版入口 网站管理
微信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