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 创新 廉洁 高效
关于2023年寒假实验室开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03 阅读:442

各相关学院:

根据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假期开放需做好实验室备案和安全管理,现将2023年寒假开放的实验室予以公布,详情请参见附件。

假期开放的实验室,必须每天安排专人值班和定期检查,并做好安全值班记录,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凡未经申报假期使用的实验室,一律不得擅自使用并确认断水、断电、断气,锁好门窗,贴上封条,一经发现违规使用则立即予以关停封门处理。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3年1月3日


附件:浙江工商大学2023年寒假实验室开放清单.xls


友情链接:

浙江工商大学 | 浙江省教育厅 | 浙江省财政厅 | 政府采购云平台 | 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 |

版权所有 ©2021 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邮编:310018
技术支持:苏迪科技 浙ICP备05073962号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2号 旧版入口 网站管理

微信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