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 创新 廉洁 高效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15 阅读:676

校内各相关学院(中心):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教育部办公厅于近日发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 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对标对表,查漏补缺,规范精准。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3年2月15日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pdf


友情链接:

浙江工商大学 | 浙江省教育厅 | 浙江省财政厅 | 政府采购云平台 | 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 |

版权所有 ©2021 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邮编:310018
技术支持:苏迪科技 浙ICP备05073962号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2号 旧版入口 网站管理

微信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