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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新一轮资产管理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4 阅读:482

校内各部门:

按照学校工作部署,为做好学校岗位聘任后资产管理工作,健全学校资产分级管理体制,加强资产管理动态监管和线上审批,进一步提高我校资产管理数字化水平,现开展新一轮资产管理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报送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部门资产管理负责人

1.基本要求:需为部门(学院)行政领导;

2.主要职责:负责资产管理工作,负责in平台上审核本部门(学院)设备家具及软件的登记入账、调拨、处置,组织本部门(学院)资产清查等工作。

(二)部门资产管理员

1.基本要求:必须为我校正式在编员工(含人事代理);

2.主要职责:负责in平台上初审本部门(学院)设备家具及软件的登记入账、调拨、处置等业务,完成学校资产实名制更新、资产验收、清查、退休及离职人员资产交接、信息统计报送等工作。

(三)岗位任期

岗位任期为4年,即:2023年至2026年。因资产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和延续性,原则上任期内不得变更。

二、报送方式

请各部门(学院)于2023420日前将《部门(学院)资产管理负责人、资产管理员登记表》(见附件)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342室,联系人:孟实,联系电话:28877387(短号610109)。

三、工作群

为便于后续工作培训和交流,请新一轮资产管理员扫码加入2023-2026资产管理员工作交流微信群。



附件:部门(学院)资产管理负责人、资产管理员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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