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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2 阅读:481

校内各学院(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相关通知精神,以及学校安全工作总体部署,就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布置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学院(中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统筹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二、隐患排查,筑牢防线

各学院(中心)要在放假前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利用微信小程序“安全检查”模块对本学院(中心)所有实验室的安全隐患进行全方位排查,重点检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特种设备、危险废物等实验室危险源。切实加大实验室水、电、消防等基础设施安全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实验室钥匙专人保管、实验室安全专人负责。对未完成整改的实验室,要禁止继续开展实验工作。

三、强化监督,规范管理

1.做好实验室假期备案

暑期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必须先进行假期开放备案,获批后予以开放使用,要求安排专人值班和定期检查,并做好安全值班记录,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相关部门;暑假未使用的实验室,须关好水、电、窗、气,同时贴上封条,明确关闭期限。

2.加强开放实验室安全管理

进入实验室学习、工作的师生须严格按照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严禁在实验室内进行烧饭、留宿等与教学、科研无关的事情。学生开展实验必须有导师或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现场进行指导。

请各学院(中心)在619日前完成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开放备案审批工作,并登录“实验室全域数治融合应用”平台,将开放实验室清单导出,经分管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至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申请开放的实验室经由学院审核、学校审批后方可开放使用,凡未经申报审批擅自使用的实验室,一经发现立即关停并封门处理。暑假期间,学校将不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

联系人:王莉,电话:28877377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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