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新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及整改,努力构建和谐校园,护航亚运盛会顺利召开,现将新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对本单位管辖的所有实验室开展一次深入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切实消除风险隐患,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内容
1. 检查实验室环境卫生
良好的卫生环境是实验室安全的基础。在实验室启动前,应及时清除封条,在实验室内开展卫生大扫除,并通风消毒、清理杂物,全面整理实验用品,确保实验室内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
2. 检查实验室基础设施
针对实验室水、电、气、通风、消防等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注意实验室插头插座是否松动老化,确保无线路串接和超载用电,水槽、地漏及下水道畅通,消防设施配备齐全并在有效期内。
3. 检查实验室危化品
按照有关要求严格控制危化品存量,并有序分类存放,确保无破瓶、渗漏、挥发、潮解、变质等情况,严格落实管控类危化品的使用审批机制并做好台账登记。做好危险废弃物清运工作。
4. 检查实验室仪器设备
设备启动前应对设备状况、电源、气路等系统进行检查,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确保安全后谨慎开机。检查气体钢瓶、压力灭菌锅等特种设备的阀门、管路是否破损,防倾倒装置是否牢固,确保气瓶存放点通风、远离热源、地面平整干燥。
三、工作安排
请各学院于9月15日前保质保量完成新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和整改反馈的线上提交,无需再报送纸质材料。在各学院自查基础上,学校开展现场抽查工作。
联系人:何蕾,电话:28877379。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3年9月12日
友情链接:
浙江工商大学 | 浙江省教育厅 | 浙江省财政厅 | 政府采购云平台 | 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 |
版权所有 ©2021 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邮编:310018
技术支持:苏迪科技 浙ICP备05073962号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2号 旧版入口 网站管理
微信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