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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2023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31 阅读:607

校内各相关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工作分会《关于组织申报2022-2023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成果奖的通知,决定开展2022—2023年实验室工作研究成果奖的申报与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条件

由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或实验室工作分会发文立项,且是2022或2023年结题的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的研究成果。凡已获校级以上(不含校级)科研成果奖、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以及与已获奖项目内容雷同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申报评审

    (1申报者进入实验室工作分会网站(lab.zjgjxh.cn)的“课题系统”填写成果申报书,详细填报成果概况、与国内外同行相比所处水平、创新与特色、应用与推广、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佐证材料等。系统登录用户名为原项目编号

    (2成果佐证材料包括研究报告、论文、专利、图纸、照片、鉴定或评估证书、实际应用情况、推广使用单位意见等,须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上传到“课题系统”(制作封面、目录,并将所有成果合并在一个pdf中)

    (3网上填报完毕后提交到学校,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给实验室工作分会,并由学校统一报送至实验室工作分会

    (4)实验室工作分会组织专家评审,经理事长会议审定后发文。

3.申报时间

系统填报开放时间:2023年11月10日~11月27日。

我校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逾期不再受理。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电话:28877380

请各学院部门认真组织,务必按时完成申报工作。在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王老师,电话:15068052082。

 

《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成果奖评审办法》(浙实发[2013]11号).pdf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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