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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一届“赛弗杯”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安全宣传微视频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6 阅读:1247

校内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大实验室安全宣传力度,切实强化师生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实验室安全文化氛围,实现全员参与实验室安全建设的目标,根据学校实验室安全宣传月的部署安排,现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宣传微视频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均可参加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实验室与资产与管理处

承办单位:艺术设计学院

协办单位:无锡赛弗安全装备有限公司

三、作品要求

1. 作品主题:作品必须为原创,充分展示对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具有宣教意义。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知识介绍、良好规范的实验室安全行为养成、实验安全操作须知的讲解、个体防护的使用、安全隐患展示、安全事故模拟、安全事故急救、环境保护宣传等多方面内容。

2. 作品形式:作品表达形式不限,突出多样性和新颖性,如可采用情景剧、访谈辩论、纪实短片、歌曲MV、微电影、短视频、动画等形式。

3. 作品格式:视频要画面清晰,时长2—5分钟,添加字幕,用MP4AVIMPEG等常见格式,推荐横屏拍摄。视频首页请注明作品名称。不可使用照片制作视频。

四、时间安排

1. 征集作品阶段:2023116-20231123

2. 评选、公示阶段:20231124-20231130

五、报名方式

1. 报名方式以学院推荐和个人(团队)参赛两种方式为主。

2. 理工类学院和艺术学院至少推荐2部作品;其余人文社科类学院(有实验室的单位)至少推荐1部作品。

3. 以个人名义或团队形式自由参赛的,团队总人数不得超过5人。

4. 每个参赛团队设队长1名,负责总体协调联络事宜。每个团队提交1件参赛作品,同一选手不得同时参加不同的团队。

六、作品报送

请参赛人员(组队者选定一人为队长)将参赛作品发至邮箱771639256@qq.com,邮件主题和压缩文件名称以作品名称+队长姓名+手机号码命名。最终参赛作品提交内容包括:微视频作品及报名信息表(见附件)。

七、评分标准

作品最终分数由微信投票和评委评审两部分构成,综合得分=评委评审分×60%+微信投票分×40%

1. 专家评审:学校将请相关老师、学生组成评委团,根据作品主题、专业性、规范性、新颖度、创意效果、视频质量等方面对作品综合评分。

2. 微信投票:参赛作品将在“浙商大实验室与资产处”微信公众平台进行推送展示,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投票。

八、奖项设置

本次实验室安全微视频创作大赛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及优秀组织奖若干。获奖者均可得到奖品、证书和精美礼品。所有获奖作品将在浙商大实验室与资产处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和展示。

奖项设置

奖励/

数量(项)

一等奖

富士instax立拍立得相机mini7++证书

1

二等奖

华为HUAWEI手环8标准版+证书

2

三等奖

膳魔师(THERMOS)保温杯500ml+证书

3

优秀奖

精美礼品

若干

九、其他事项

1. 参赛作品要求原创,如因抄袭或剽窃他人作品、窃取商业机密而发生产权或版权纠纷等,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责任,并取消其参赛资格。

2. 所有参赛作品,学校有权无偿使用,享有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宣传、展示、推广的权利。

3. 作品拍摄时要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切实做好个人防护,防止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

4. 本次大赛的解释权归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凡参加大赛者即表示同意遵守本次大赛的全部规定。

5. 未尽事宜,可咨询相关老师。

联系人:艺术设计学院赵老师,18657147907;资产处何老师,18768465900

附件:第一届“赛弗杯”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安全宣传微视频大赛报名信息表.docx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艺术设计学院

202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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