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大实验室安全宣传力度,切实强化师生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实验室安全文化氛围,实现全员参与实验室安全建设的目标,根据学校实验室安全宣传月的部署安排,现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宣传微视频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均可参加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实验室与资产与管理处
承办单位:艺术设计学院
协办单位:无锡赛弗安全装备有限公司
三、作品要求
1. 作品主题:作品必须为原创,充分展示对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具有宣教意义。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知识介绍、良好规范的实验室安全行为养成、实验安全操作须知的讲解、个体防护的使用、安全隐患展示、安全事故模拟、安全事故急救、环境保护宣传等多方面内容。
2. 作品形式:作品表达形式不限,突出多样性和新颖性,如可采用情景剧、访谈辩论、纪实短片、歌曲MV、微电影、短视频、动画等形式。
3. 作品格式:视频要画面清晰,时长2—5分钟,添加字幕,用MP4、AVI、MPEG等常见格式,推荐横屏拍摄。视频首页请注明作品名称。不可使用照片制作视频。
四、时间安排
1. 征集作品阶段: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23日
2. 评选、公示阶段: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1月30日
五、报名方式
1. 报名方式以学院推荐和个人(团队)参赛两种方式为主。
2. 理工类学院和艺术学院至少推荐2部作品;其余人文社科类学院(有实验室的单位)至少推荐1部作品。
3. 以个人名义或团队形式自由参赛的,团队总人数不得超过5人。
4. 每个参赛团队设队长1名,负责总体协调联络事宜。每个团队提交1件参赛作品,同一选手不得同时参加不同的团队。
六、作品报送
请参赛人员(组队者选定一人为队长)将参赛作品发至邮箱771639256@qq.com,邮件主题和压缩文件名称以“作品名称+队长姓名+手机号码”命名。最终参赛作品提交内容包括:微视频作品及报名信息表(见附件)。
七、评分标准
作品最终分数由微信投票和评委评审两部分构成,综合得分=评委评审分×60%+微信投票分×40%。
1. 专家评审:学校将请相关老师、学生组成评委团,根据作品主题、专业性、规范性、新颖度、创意效果、视频质量等方面对作品综合评分。
2. 微信投票:参赛作品将在“浙商大实验室与资产处”微信公众平台进行推送展示,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投票。
八、奖项设置
本次实验室安全微视频创作大赛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及优秀组织奖若干。获奖者均可得到奖品、证书和精美礼品。所有获奖作品将在“浙商大实验室与资产处”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和展示。
奖项设置 | 奖励/人 | 数量(项) |
一等奖 | 富士instax立拍立得相机mini7++证书 | 1 |
二等奖 | 华为HUAWEI手环8标准版+证书 | 2 |
三等奖 | 膳魔师(THERMOS)保温杯500ml+证书 | 3 |
优秀奖 | 精美礼品 | 若干 |
九、其他事项
1. 参赛作品要求原创,如因抄袭或剽窃他人作品、窃取商业机密而发生产权或版权纠纷等,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责任,并取消其参赛资格。
2. 所有参赛作品,学校有权无偿使用,享有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宣传、展示、推广的权利。
3. 作品拍摄时要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切实做好个人防护,防止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
4. 本次大赛的解释权归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凡参加大赛者即表示同意遵守本次大赛的全部规定。
5. 未尽事宜,可咨询相关老师。
联系人:艺术设计学院赵老师,18657147907;资产处何老师,18768465900。
附件:第一届“赛弗杯”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安全宣传微视频大赛报名信息表.docx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艺术设计学院
2023年11月6日
友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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