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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推荐的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3-11-14 阅读:644

校内各学院(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的通知》的精神,经个人和集体申报、所在学院(部门)推荐、专家评审,拟推荐以下集体和个人申报2023年度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推荐情况予以公示。

 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按姓氏笔画):刘细涓、何蕾、谈国凤

 公示时间为20231114日至16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资产处反映意见和情况。以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便进一步了解情况和反馈意见。

 受理联系人:陈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28877380、28877376。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3年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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