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商大学仪器设备及家具管理办法》(浙商大资产〔2020〕28号)文件要求,办公室部门大仪设备“别克商务车”已符合报废条件,现进行公示:
资产编号 | 资产名称 | 单价 | 购置时间 |
20115560 | 别克商务车 | 327921 | 2006-02-01 |
公示时间:2023.11.3-2023.11.10
在公示期内,任何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实验室反映意见和情况。
联系方式:28877382,邮箱:1521358210@qq.com。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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