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消防宣传月活动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具体要求,结合我校第七届实验室安全宣传月工作部署,认真做好迎接教育厅等级平安校园考评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检查内容
1.检查范围:学校建制备案的实验室及危化品仓库。
2.检查内容:围绕安全责任落实、重大风险防范、全链条治理、安全基础提升和数字化赋能等内容,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保管、领取、使用、回收、销毁、废弃物处置等各环节的管理。特别重视检查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实验操作规范落实情况;检查实验室消防器材配备是否齐全,环境、设施设备、水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危化品的购买、管理、使用、报废药品处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师生进入实验室是否已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是否能熟练使用消防设备。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中心)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制定工作方案,利用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全域数治融合应用内的安全检查模块,部署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
2.各学院(中心)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
3.各学院(中心)应在11月28日之前将《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和纸质版(负责人签字、盖章)提交至资产处安全科。
报送地点:综合楼343室,联系人:何蕾,联系电话:28877379,邮箱:helei@zjgsu.edu.cn。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3年11月24日
友情链接:
浙江工商大学 | 浙江省教育厅 | 浙江省财政厅 | 政府采购云平台 | 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 |
版权所有 ©2021 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邮编:310018
技术支持:苏迪科技 浙ICP备05073962号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2号 旧版入口 网站管理
微信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