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 创新 廉洁 高效
关于做好2024年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09 阅读:479

校内各学院:

寒假将至,根据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部署,为加强实验室寒假期间的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隐患,请各学院落实假前安全检查与假期安全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安全责任意识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寒假期间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盯紧安全薄弱环节,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统筹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二、开展放假前安全检查

1.各学院要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115日前利用我的商大app中安全检查模块,对本学院所有实验室的安全隐患进行全方位排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寒假期间关好实验室门窗,切断水、电、气,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的三防工作,以及冬季极端天气防范工作,确保假期安全稳定。

2.加强危化品及特种设备监管。各学院要认真抓好假期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和废弃物处置各环节的安全检查,严防发生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事故。加强关注高温、高压设备如高压灭菌锅、反应釜、气体钢瓶等特种设备的使用与维护,做好使用与设备状态记录工作。

三、做好假期开放备案

寒假期间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必须先进行假期开放备案,获批后予以开放。请各学院117日完成实验室假期开放备案审批工作,并登录“实验室全域数治融合应用”平台,将开放实验室清单导出,经分管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至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凡未经申报审批擅自使用的实验室,一经发现立即关停并封门处理。

四、规范假期开放管理

1.假期未开放用的实验室,须关好水、电、气源,关闭计算机、空调、饮水机等设备,锁好门窗,贴上封条,明确关闭期限。

2.寒假期间各学院要加强实验室的日常安全监管,要做好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等培训教育,引导实验人员安全规范实验。开放的实验室必须有人值守,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内进行烧饭、留宿等与教学、科研无关的事情。有学生进行科研实验或课外科技活动的实验室,必须安排有关教师全程管理。

3.各学院在安排布置假期值班值勤时,要明确实验室安全巡查工作,遇重要情况或突发事件应在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的同时,第一时间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不得瞒报、漏报。

联系人:何蕾,联系电话:28877377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419

 


友情链接:

浙江工商大学 | 浙江省教育厅 | 浙江省财政厅 | 政府采购云平台 | 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 |

版权所有 ©2021 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邮编:310018
技术支持:苏迪科技 浙ICP备05073962号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2号 旧版入口 网站管理

微信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