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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学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9 阅读:441

各相关学院(中心):

为切实抓好2024年春季开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努力构建和谐校园,保障师生和校园安全,现就做好新学期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如下:

一、夯实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院(中心)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统筹安全与发展,健全安全工作体系,切实把实验室安全工作抓实抓细。进一步完善和更新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层层压实安全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助力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

二、落实安全教育,加强准入管理

各学院(中心)要充分利用新学期工作会议、班会、开学第一课等渠道加强教职工、学生实验室安全教育,严明实验场所纪律,认真学习实验室安全的相关制度和知识、实验室危险源管控要求以及实验室安全应急技能,做到实验室安全教育常态化。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实验人员应参加学校的安全准入培训考核,未获准入者不得进入实验室。

三、全面自查自纠,消除安全隐患

各学院(中心)要以“安全隐患排查永远在路上”的姿态,加强源头管控,坚持抓早抓小,认真组织所属实验室开展“全方位、无死角、全覆盖”的实验室风险隐患排查,定期进行分析研判,落实好安全隐患动态化解清零机制。针对危险化学品、实验废弃物、压力容器及气体钢瓶、机电设备、实验室安全防护及消防设施等进行深入检查,重点检查实验室气体报警器,确保传感器正常可用。严格落实隐患整改闭环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保障各类教学和科研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请各学院(中心)于36日前完成新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和整改反馈的线上提交,无需再报送纸质材料。学校将于近期对全校实验室安全自查和隐患整改进行督导检查。

联系人:何蕾,电话:28877379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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