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办法》(浙科发基〔2020〕71号)和《2025年学校审计数据上报工作通知》(http://oa.zjgsu.edu.cn/zftal-zhbgpt-web/ggfw/tzggmh/ckGgllmh.zf?layout=default&id=101740039063159510)相关要求,我处将对2024年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情况数据进行统计,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范围
已纳入浙江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启用日期在2014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前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详见附件)。
二、报送内容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运行、使用及设备所属单位管理的有关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大型仪器机组负责人做好仪器相关数据收集与统计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2.请各学院(部门)于2月25日12:00前,将《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情况汇总表》(附件)由学院(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盖公章后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建设科(345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chenshuai0536ky@163.com。
联系人:王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28877376、28877380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5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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