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为营造安全稳定校园环境,持续推进“资产处置无忧”计划,充分利旧、倡导共享,着力推进学校过紧日子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浙江工商大学仪器设备及家具管理办法(浙商大资产[2020]28号)》及《浙江工商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浙商大保[2024]159号)》要求,现启动本年度首次资产处置工作,并建立待处置资产乱堆放常态化检查整改机制。具体工作如下:
一、资产处置工作安排
(一)处置范围与流程
本次处置对象为已达到最低使用年限且无使用价值的设备及家具类固定资产。
审批阶段:部门应在2025年5月6日-5月9日完成内部报废审核流程并将资产移交至资产处。
集中清运:2025年5月10日起资产处完成处置审批流程并将资产移交至省环保集团。
(二)处置审核要求
1.利旧优先:对于尚存在使用价值资产应优先进行内部调剂,如部门内部无法调剂可将资产发布至资产in平台公物仓模块进行全校调剂。原则上具有使用价值资产不得报废。
2.维修优先:对于已损坏资产应优先进行维修,原则上存在维修价值资产不得报废。
二、乱堆放常态化检查整改机制
(一)自查立改
各部门(学院)须于5月9日前组织专项检查,重点排查消防通道、安全出口、配电室周边等公共区域是否存在资产乱堆乱放现象,如发现相关问题应立即整改。
(二)常态化检查整改
学校将组织专项检查组,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于每月第1周依照“四不两直”原则开展例行检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将下达整改通知,责令部门限期整改。对于同一区域重复违规情况,检查组将通过OA进行全校通报。
请各部门(学院)高度重视本次资产处置工作及乱堆放检查整改工作,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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