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学院(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及浙江省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明确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实现实验室风险的精准管控,切实保障学校教学与科研活动的安全、有序开展,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教科信〔2024〕4 号)和《浙江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指引》(浙教安〔2025〕13 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际情况,现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认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格依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全面、深入地分析实验室危险源特性及其可能引发的危险严重程度,扎实开展新一轮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同时,配套实施专业化、精细化的安全管理和预防措施,构建科学、高效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
二、工作范围
本次认定工作涵盖全校所有已备案实验室,包括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及公共平台等。以“房间”为基本单位,依据所涉及的危险源及安全风险程度,对实验场所进行安全分类和安全风险等级认定。
三、工作内容
1.实验室安全分级
根据实验室内存在的主要危险源及其安全风险等级判定实验室的安全风险等级。实验室安全风险等级可分为一级(重大风险)、二级(高风险)、三级(中风险)、四级(低风险)4个等级,等级划分参考《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危险源分类分级划分参照表》(附件1)。同一间实验室涉及多个类别危险源的,依据等级最高的危险源类别判定该实验室的安全风险等级。
2.实验室安全分类
依据实验室内存在的主要危险源类别判定实验室安全类别。同一间实验室涉及多个类别危险源的,依据等级最高的危险源类别判定该实验室的安全类别;最高等级相同的,可按照辐射类、生物(医学)类、化学类、机械类、电子(电气)类、其他类依次优先顺序来判定实验室安全类别。
3.落实分级安全管理
各学院(中心)针对不同安全风险等级的实验室,制定并落实相应的管理要求,加强实验室安全监管。分级管理要求按《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级管理要求参照表》(附件2)执行。
四、工作安排
1.实验室填报。实验室是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的实施主体。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人需登录“实验室全域数治融合应用”系统,对所属实验场所(房间)的危险源进行全面辨识,准确认定本实验室的安全等级和安全类别等相关信息,并将判定结果报学院(部门)审核确认。若涉及多个危险源,应分别进行识别和安全风险评估。具体操作可参见《实验室危险源辨识操作指南》(附件3)。
2.学院(中心)审核。各学院(部门)作为所属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组织落实学校安全分级分类管理要求,认真审核确认所属实验室的安全风险等级,建立本学院(部门)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并及时提交至学校。
3.学校审定。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认定结果进行复核,进一步完善全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并将相关数据准确录入上级部门的信息化管理系统。
4.实验室安全信息牌更新。学校审定实验室安全类型和安全等级后,将统一组织各学院(中心)对实验室安全信息牌进行更新,确保实验室安全信息准确、清晰。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各学院(中心)务必高度重视此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认定工作,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实验室分类划分和风险等级认定工作。要全面、细致地辨识、评估各实验房间的危险源种类、数量及危险程度,确保安全风险评估内容真实、准确、精准。
2.实施分级管理,实现精准管控
各学院(中心)应结合此次分级分类工作,全面摸排每间实验室的安全风险状况。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检查、培训和条件保障等各项工作,加强对重大风险、高风险实验室的重点管控,同时做好中、低风险实验室的常规管控,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
请各学院(中心)将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台账从系统导出打印,经学院(中心)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6月6日前提交至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联系人:王老师,电话:28877377。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危险源分类分级划分参照表.pdf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级管理要求参照表.pdf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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