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学院(中心):
暑期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科研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做好2025年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意识,压实主体责任
各学院(中心)需高度重视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杜绝麻痹思想与侥幸心理,强化红线与底线意识。严格遵循“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晰各级安全管理职责,将责任细化至每个实验室、岗位与个人,确保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无死角。
二、全面排查隐患,消除安全风险
各学院(中心)须于6月23日前,通过学校安全检查软件对所属实验室开展全方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排查工作要突出重点、细致全面,对发现的问题务必即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于未完成整改的实验室,严禁开展任何实验活动。
三、规范开放备案,落实使用管理
暑期开展实验的实验室,需于6月26日前完成假期开放备案,经审批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并定期检查,做好值班记录,发现隐患及时上报。未使用的实验室,须关闭水、电、窗、气,贴上封条并注明关闭期限,确保实验室处于安全状态。
四、严格操作规范,强化安全管理
1. 严格实验室准入制度。各学院(中心)要加强实验室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进入。暑期实验学生须经导师同意并在其指导下开展实验。
2. 规范实验操作流程。实验人员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在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实验时,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安排专人进行现场指导和监护。
3. 加强危险化学品和实验气体管理。暑期原则上不进行危化品和实验气体大批量采购,确需采购的,要严格审批,加强储存与使用安全管理。暂时不用的,要及时妥善存放,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4. 做好实验室值班工作。各学院(中心)要安排专人负责暑期实验室值班,值班人员需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加强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隐患,保持通讯畅通,遇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五、强化应急处置,确保信息畅通
各学院(中心)要完善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并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请各学院(中心)严格按照要求,在截止时间前完成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开放备案审批工作。同时,登录“实验室全域数治融合应用”平台,将开放实验室清单导出,经分管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至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暑假期间,学校将不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
联系人:王莉,电话:28877377。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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