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浙财资产〔2022〕160号)、《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浙财资产〔2024〕72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按照《浙江工商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学校将开展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求,结合巡视、审计工作指导意见,聚焦国有资产管理领域突出问题,压实资产监管责任,提升资产使用效能,构建“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以国有资产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助推学校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建设。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摸底排查
检查范围覆盖学校全部国有资产,具体包括:固定资产(房产、教学科研设备、办公家具、馆藏图书等)、在建工程(含未竣工项目)、无形资产(专利、软件、土地使用权、软件著作权等)、流动资产(货币资金、应收款项等)、文物文化资产等。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为原则,重点核查资产摸底统计的完整性、清查盘点的执行到位情况,确保实现资产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坚决杜绝账外资产留存。
(二)突出重点领域
1.出租出借专项核查。对学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进行系统性梳理,重点检查审批流程的合规性、合同条款规范性及收益核算合理性,确保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杜绝收益流失、违规操作等问题。
2.闲置资产专项治理。对闲置资产开展全面排查,逐一核实闲置原因(如设备更新、项目终止、功能闲置等)、数量规格、完好状态等关键信息,建立闲置资产动态台账。以此推动跨部门、跨项目资产调剂与共享利用,减少资产闲置浪费,提高各类资产使用效率。
(三)强化结果应用
1.资产使用人依据清查盘点数据,逐一核对本人负责的资产信息,及时上报账实不符、资产损坏、使用状态异常等问题;主动提升资产使用效率,避免“重占有、轻使用”,对长期闲置的个人使用资产,及时向部门报备并配合调剂;学习资产管理基本规范,严格遵守资产领用、归还、报修流程,杜绝因个人操作不当导致的资产流失或浪费。
2.资产使用部门以盘点数据为核心,制定本部门资产配置优化方案,减少重复购置、超标准配置等问题,优先通过内部调剂满足新增需求;建立部门资产使用责任台账,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明确资产领用、保管、处置流程;对排查出的闲置资产,及时完成信息登记并向归口部门申报,积极配合跨部门调剂或处置;定期开展部门内部资产管理自查,重点核查账实相符、资产完好度等情况,形成自查报告报归口部门备案。
3.资产归口部门针对检查发现的领域性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三张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时限及验收标准,实行“销号管理”;开展整改“回头看”,对整改完成的问题随机抽查复核,对整改滞后、敷衍应付的部门下发督办函,确保问题闭环解决;结合检查结果修订专项管理制度,定期组织面向各使用部门的资产管理培训,解读政策要求、演示系统操作,提升部门管理专员的业务能力。
4.学校国资管理办公室汇总各归口部门、使用部门检查结果,形成《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总报告》,梳理共性问题、典型案例及管理短板,报学校领导班子审议;根据审议意见制定学校层面资产管理提升方案,推动建立“资产全生命周期动态监控平台”,实现资产从购置、使用、调剂到处置的全程可追溯,实时预警闲置、违规使用等风险;将资产管理成效纳入考核范围,设置“资产账实相符率”“闲置资产盘活率”“问题整改完成率”等指标,与资源配置、经费预算额度挂钩,压实各级管理责任。
三、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时间为2025年11月至2025年12月底,根据工作内容不同,分阶段依次推进。
(一)自查阶段(11月中旬前)
1.各类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应结合实际,制定详细工作方案,部署并指导使用部门开展资产管理检查工作,协助使用部门解决资产管理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如实汇总归口资产清查盘点数据及检查情况,填写《浙江工商大学2025年各类资产清查盘点情况汇总表》《浙江工商大学2025年国有资产清查账实差异情况统计清单》《浙江工商大学2025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检查问题汇总表》(见附件)。
2.资产使用部门应按照要求开展本部门资产管理自查工作,详细梳理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整改到位,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同时将自查情况上报资产归口管理部门。
(二)抽查阶段(11月底前)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将组建专项检查小组,采取抽查方式对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使用部门的资产管理情况进行集中检查,重点核查自查工作落实情况、问题整改推进情况及资产管理关键环节合规性。
(三)整改反馈(12月中旬前)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账实不符、账外资产、违规出租出借等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情况,由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下发整改通知单,明确整改要求与时限;相关单位需严格按照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反馈至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请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于11月21日前将国有资产管理自查情况相关汇总表纸质版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elei@zjgsu.edu.cn。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28877379。
附件1. 浙江工商大学2025年各类资产清查盘点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2. 浙江工商大学2025年国有资产清查账实差异情况统计清单.xls
附件3. 浙江工商大学2025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检查问题汇总表.xls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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