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学院(中心):
寒假即将来临,实验室作为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其安全状况直接关系到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校园的和谐稳定。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筑牢安全思想防线
各学院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刻认识到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与紧迫性,将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聚焦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与薄弱部位,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风险防控网络,以更严格的标准、更细致的举措,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不留死角、不存盲区,保障实验室安全管理有序高效,为师生营造安全和谐的实验环境。
二、细致排查,消除潜在安全隐患
1.开展全面自查。各学院需在1月13日前,组织相关人员对所属实验室开展一次全方位、无死角的安全自查。检查范围需涵盖实验室的每一处空间以及各类设施设备。具体检查内容包含电气设备运行状况、化学试剂存储与使用规范、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情况、气体钢瓶安全状态、仪器设备性能完好程度,以及消防设施配备与疏散通道畅通情况等。
2.做好“三防”及极端天气防范。寒假期间,各实验室要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的“三防”工作。关好实验室门窗,切断水、电、气源,防止因设备故障、线路老化等原因引发火灾;妥善保管贵重仪器设备和重要资料,防止被盗;制定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要密切关注冬季极端天气变化,提前做好防范应对措施,确保实验室在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安全。
3.及时整改隐患。对于自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各学院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整改。能够当场整改的,要当场整改到位;对于无法立即整改的,要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并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备案。确保在假期前或假期中,所有安全隐患都能得到妥善处理,切实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规范流程,严格开放备案管理
寒假期间需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必须提前进行假期开放备案,并经批准后方可开放。请各学院于1月15日前完成实验室假期开放备案审批工作,并登录“实验室全域数治融合应用”平台,导出开放实验室清单,经分管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至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凡未经申报审批擅自使用的实验室,一经发现将立即关停并封门处理。
四、强化监管,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1.假期未开放用的实验室,须关好水、电、气源,关闭计算机、空调、饮水机等设备,锁好门窗,贴上封条,明确关闭期限。
2.寒假期间开放的实验室必须安排专人值守,严格实行准入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内进行烧饭、留宿等与教学、科研无关的活动,维护实验室的正常秩序。对于有学生进行科研实验或课外科技活动的实验室,必须安排有关教师全程管理,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指导,确保学生实验操作规范、安全。
3.各学院在安排假期值班值勤时,应明确实验室安全巡查工作任务。遇重要情况或突发事件,应在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的同时,第一时间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不得瞒报、漏报。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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