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2016年度设备家具维修经费预算方案,结合上一年度维修经费实际支出情况等工作实际,经研究和测算确定各相关部门2016年度的维修经费核拨方案,现予以公示(见下表)。部分暂未核拨维修经费的部门如有维修需求,应先使用本部门帐户上积存的维修经费,出现缺口时再向资产处提出申请增拨。其余部门的维修经费由资产处统一管理,按实际需要开支。
公示期2016.4.13-2016.4.18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6-4-13
友情链接:
浙江工商大学 | 浙江省教育厅 | 浙江省财政厅 | 政府采购云平台 | 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 |
版权所有 ©2021 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邮编:310018
技术支持:苏迪科技 浙ICP备05073962号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2号 旧版入口 网站管理
微信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