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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7年财政专项项目库建设答辩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02 阅读:27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0〕21号)和《浙江省“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实施办法》文件精神,为提升我校财政专项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新一轮项目库申报情况,经研究,决定召开2017年财政专项项目库建设答辩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7年9月5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教工路校区图书馆5楼会议室。

三、答辩要求:

1.各项目答辩总时间为15分钟,其中10分钟为项目情况介绍,5分钟为专家提问时间。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准备答辩PPT,汇报内容须含立项依据、建设内容、量化绩效、实施计划、基础条件以及部门(学院)推荐情况等方面说明,做到切中要点,简明扼要。

2.请根据答辩安排准时到会参加,评审标准见附件。

此次答辩会项目得分将作为项目库排序的主要依据。联系人:王莉,联系电话:28877379。

 

附件:

附件1:2017年财政专项项目库建设答辩安排表.xlsx

2.财政专项项目评审打分表(试行).xls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7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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