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学院: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提升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实验室安全文化氛围,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督察员队伍建设,学校将继续成立2018年度新一届实验室安全督察队伍(包括学生督察员和督查专家)。现将招聘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聘要求:
1.具有较强的实验室安全意识与较完善的实验室安全知识;
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够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3.身体健康,有承担实验室安全督察工作的时间;
二、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的安排,对相关学院(实验中心)的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将发现的实验室安全隐患和问题反馈至资产处与学院并督促学院(中心)整改;
2.参与学校实验室安全建设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3.参与组织学校和学院实验室安全环保宣传等方面的活动;
4.配合学校和学院做好实验室安全方面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规则:
2018年度实验室安全督察队伍招聘工作采取自愿报名、学院推荐,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审核的聘任方式。实验室学生安全督察员聘期一年,督查专家聘期三年。学生的岗位薪酬原则上参照勤工助学岗位核算,督查专家工资根据工作量以劳务费形式发放。
四、报名程序
1.下载填写“实验室安全学生督察员报名表”或“实验室安全督查专家报名表”
2.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纸质档送至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综合大楼343室)。
3.联系人:何蕾,电话:28877390,邮箱:helei1203@foxmail.com,报名截止时间:10月26日。
欢迎各位老师、学生踊跃报名。希望各学院充分认识到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调动老师、同学的积极性,发挥师生的能动作用,共同参与实验室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实验室安全文化氛围,维护校园平安。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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