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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设备和家具报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21 阅读:61

校内各部门: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设备(家具)报废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浙商大资产〔2019〕63号)的有关规定, 2019年上半年设备和家具报废申请工作将于2019年3月22日至2019年4月8日进行,请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报废设备、家具的条件

        资产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而出现老化、损坏、市场型号淘汰、维护使用成本过高,经技术鉴定或按有关规定,已不能继续使用应淘汰的设备家具。使用年限参见附件一。

       二、申请报废设备、家具的方法

       资产使用部门统一在学校资产管理系统中申请报废,不接受其它方式申请报废。各部门资产报废申请经审核审批后,由资产处反馈批准报废的资产清单,各部门根据清单移交报废资产。

       三、注意事项

       待报废空调应在移交资产处前完成拆卸,待报废台式计算机应按照主机与显示器1:1比例移交。单价10万元以上的大仪报废应提前递交《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报废申请报告》。

浙江省环保集团公司是省级单位报废资产回收定点企业,根据该公司的资产回收工作安排,请各部门协助资产处做好报废资产的移交工作。

       四、截止时间

       请于2019年4月8日前将系统生成的报废单(主管领导签字部门盖章后)送交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0342室。

       联系人:靳程,联系电话:28877388,短号:675563。

浙江工商大学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最低使用年限表.docx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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