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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12 阅读:403

校内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暑假期间学校各学院(部门)实验室安全管理,根据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提升计划要求与工作部署,请各单位落实实验室安全检查和事故防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假前实验室安全大检查

1.各学院(部门)要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断强化安全红线意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做到谁的地段谁负责,谁的房间谁负责,谁管理使用的设备、设施、物品、危险化学品等谁负责,逐级落实安全目标和责任,有效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

2.各单位应于暑期前对下设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暑假期间实验室门窗关好、水电切断,报警设施工作正常;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的“三防”工作。结合夏季高温湿热、台风气候、雷暴天气频发等气候特点,做好防风、防雨、防潮、防高温、防暴晒等措施。

3.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管理,重点关注国家管制的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使用与管理规范,严禁私自购买、借用管制类危化品等违规行为的发生。做好实验室内反应釜、气瓶、烘箱、水浴锅等设备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学校将于放假前对学校实验室进行安全抽查,请各单位做好自查工作迎接检查。

二、做好假期实验室备案和开放管理

1.暑期内未使用的实验室,须关好水、电、气源,关闭计算机、空调、饮水机等设备,锁好门窗,以防止火灾和溢水等事故的发生。贴上封条,明确关闭期限。

2.暑期内开放使用实验室,应填写《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节假日开放使用申请表》(附件1),提交到学院进行备案,学院汇总后填写《实验室节假日使用信息登记汇总表》(附件2)统一报送到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凡未经申报假期使用的实验室,一律不得擅自使用,一经发现立即予以关停封门处理。

3.对于暑期需要使用的实验室,必须安排专人值班和定期检查,并做好安全值班记录,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4.假期开放的实验室应加强用电、用水、危化品的使用及特种设备的管理,切不可放松安全警惕性,做好防火、防爆、防盗等安全措施,并结合气候特点,进一步细化暑期安全防控体系,严格按规操作,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5.进入实验室学习、工作的师生务必严格按照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严禁在实验室或学习室内进行与教学、科研无关的事情。有学生进行科研实验或课外科技活动的实验室,必须安排有关教师全程管理,并做好人员进出实验室登记和使用安全值班记录。

请各学院(部门)在6月20日前将本单位《实验室节假日使用信息登记汇总表》的纸质版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交送至综合楼343房间,电子版发送邮箱。资产处将在部门网站公示暑期开放的实验室和值班信息。假期内,学校将会组织有关部门对全校各类实验室安全情况进行巡查。

联系人:何蕾,联系电话:28877390,邮箱:helei1203@foxmail.com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节假日开放使用申请表.docx

附件2.实验室节假日使用信息登记汇总表.xlsx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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