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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高等教育“十三五”人才培养项目建设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03 阅读:410

浙教办函〔2019〕365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人才培养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16号)文件精神,我厅组织开展了高等教育“十三五”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经高校申报、专家评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认定省课堂教学创新校51所,省高校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31个;立项建设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第二批人才培养类示范基地)25个,“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082项,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585项(其中认定163项,立项建设422项),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40项,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高校应加大对各类人才培养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经费支持,加强过程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确保项目取得实效,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浙江省“十三五”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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