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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新一届实验室安全督察队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7 阅读:822

各学院: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督察队伍建设,提升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结合我校实际,决定成立新一届学校实验室安全督察队伍(包括教师督察专家和学生督察员),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对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感兴趣,具有较强的安全责任意识和较完善的安全知识;  

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与团结协作精神,有参与实验室管理的积极性,能够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3.学习态度端正,有较强的观察、分析及表达能力,实验室安全知识考试成绩优秀;

4.身体健康,有承担实验室安全督察工作的时间。

二、工作职责

1.根据实验室安全督查年度工作计划,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和巡查;

2.结合实际,提出合理化建议;

3.参与学校和学院实验室安全环保宣传等方面的活动;

4.配合学校和学院做好实验室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三、有关说明

实验室安全教师督查专家聘期两年,学生督察员聘期一年。教师督查专家工资根据工作量以劳务费形式发放,学生督察员原则上参照勤工助学岗位核算。

四、材料报送要求

1.下载填写“实验室安全教师督查专家报名表”或“实验室安全学生督察员报名表”。

2.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83436727@qq.com。联系人:吴春金,电话:28877387

3.报名截止时间:2021925日。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0917

 

附件:

1.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安全教师督查专家报名表

2.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安全学生督察员报名表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安全教师督查专家报名表.docx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安全学生督察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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