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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第四届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实验技能专项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08 阅读:1072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强国建设与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高校实验教学改革,引导教师潜心实验教学,提升教师实验教学水平和自研自制教学仪器设备能力,加快建设以数字化为特征的实验教学新形态。根据《关于举办浙江省第四届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实验技能专项赛的通知》(浙高教学会〔202314 号)要求,我校将开展“浙江省第四届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实验技能专项赛”(以下简称“大赛”)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类别设置

大赛分为实验教学比赛、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比赛两大类。实验教学比赛分为理工农医组和人文社科组,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比赛不分组别,实施细则分别见附件。

二、参赛对象

我校在职教师。以个人或团队名义参赛均可,若以团队形式参赛时,团队成员须为我校在职教师,实验教学比赛团队成员包括1名主讲教师和不超过3名团队教师,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比赛团队成员包括1名负责人和不超过5名团队教师。

三、赛事安排

1.所有参赛作品均以学院为单位组织推荐,并对参赛作品排序,以第一完成人身份参加大赛,每类比赛只能提交1件作品。

2.各学院根据省赛方案自主开展院赛,于20242月29日前将比赛资料以学院为单位发邮箱chenshuai0536ky@163.com。其中,报名汇总表(见附件1-2和附件2-3)需以学院为单位(不接受个人申报)上word版同时须加盖公章报送纸质材料一份至综合楼345,其余比赛资料分不同比赛类别上报,每类比赛按照排序序号+学院名称+负责人姓名+作品名称”分文件夹命名,比赛资料严格遵循实施细则要求。

3.校赛拟于2023年3月初举行。由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组织评审,分为网络评审和现场评审两个阶段。现场评审阶段,参赛教师要进行不超过15分钟的现场展示汇报,专家评委依据选手的汇报进行提问交流。最终得分为网络评审(60分)与现场评审(40分)成绩的总和,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评奖。

四、奖项设置

大赛按类别分设特等奖各2名,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学校在每个类别中择优推荐 2 名教师(团队)参加省赛。

五、其他事宜

1.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实验教学水平,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仿中心)务必高度重视,需重点培育并推荐参赛作品一件,作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考核的重要指标,各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积极参与此次大赛申报。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实验技能创新大赛作为提升实验教师创新能力的重要抓手,广泛发动教师参与,努力为教师参赛创造条件,并对参赛作品内容进行严格把关。

3.参赛作品需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著作权,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否则一律取消参赛资格,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参赛教师本人承担。

4.参赛教师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申报书除外)均不得出现参赛教师姓名及所在学院名称。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28877376、28877380。


附件1:浙江省高校教师实验教学比赛实施细则(含附件1-1、1-2、1-3).docx

附件2:浙江省高校教师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比赛实施细则(含附件2-1、2-2、2-3、2-4).docx

附件3:关于举办浙江省第四届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实验技能专项赛的通知(浙高教学会〔2023〕14 号).pdf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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